婚姻中,难免会产生一些债务问题,但是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婚内债务进行处理,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,需要双方共同承担。那么如何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?
北京离婚律师解答:
(资料图)
一、男方在婚前与别人签订的借款协议,发生的债权债务行为,在原则上不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。如果仅为男方婚前所欠下的债务,女方再婚在婚后进行追认该钱款,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那么男方该债务系其个人债务,女方在起诉离婚后,是不需要承担这个债务的。
二、男方在婚前与别人签订的借款协议,发生的债权债务行为,如果女方在婚后进行了追认,住院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,在借条上签字、成为借款的担保人、与男方在聊天过程中,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该债务、或者是向借款人明确表示愿意与男方共同承担该债务,那么此时根据共债共签的原则,该债务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,如果女方起诉离婚之后,那么女方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该债务也是负有偿还义务的。
三、男方在婚前与别人签订的借款协议,发生的债权债务行为,女方虽然没有在婚后进行了追认,但是该钱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。那么根据该钱款的用途而言,虽然该钱款系在男方婚前发生借贷行为而取得,但是因为该前款实钱款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而非用于男方个人的单独生产经营活动,因此在法律上该钱款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与方女方在离婚之后,可能会被作共同债务人要求偿还该钱款。
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:
1、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。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;购买、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: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。
2、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。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。
3、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、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;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、教育、娱乐活动,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;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。
4、夫妻共同从事生产、投资经营,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。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。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,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,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。
离婚过程中在处理债务、财产问题的时候双方非常容易产生纠纷,实践中关于离婚债务问题存在很多种不同的情况,具体法院如何判,还得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,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,如果你有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,可以联系家理律师事务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