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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日,海伦哲及金诗玮、薄晓明、董戴、马超、邓浩杰、童小民、张伏波、黄华敏、杜民、姜珊珊、李雨华、陈悠、陈庆军收深交所监管函。
公司未按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。金诗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,马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,邓浩杰、薄晓明、董戴、童小民作为公司时任董事,张伏波、黄华敏、杜民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,姜珊珊、李雨华、陈悠作为公司时任监事,陈庆军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,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